院属各部门、单位:
按照《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后期资助办法(试行)》(内社党通[2018]12号)规定,我院2018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后期资助申报工作即日开始,请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后期资助申报受理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公开发表的优秀科研成果。
二、申报时,由成果第一作者将成果原件以及成果社会影响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写有领导签批意见的成果原件、获奖证书、课题结项证书等)提交到所在部门单位。
三、对国家及自治区级课题立项及结项的配套资助以科组处根据相关文件统计为准,无需个人申报。
四、各部门汇总本部门申报优秀科研成果后期资助的相关材料并填写《内蒙古社会科学院2018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后期资助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电子版各一份),于7月16日报送科组处310室。科组处不受理未收齐的材料和个人送交的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永哲
联系电话:4957343
特此通知。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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